为加强我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领导,规范对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保证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23年)、《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3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万医党发〔2023〕28号万载县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调整为万载县人民医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二、任期:以上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任期5年。
三、办公地点:机关楼4楼
四、联系方式:0795-8981116。